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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转移财产抗辩,助当事人成功离婚并保住房产份额
2026-09-23      31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最常见也最让当事人焦虑的争议,往往不是“能不能离”,而是“对方偷偷转移的财产还能不能追回来”“我能不能拿到应得的那一份”。当一方在婚姻破裂前后频繁转账、大额取现、低价处置资产,另一方往往在起诉时才发现账户余额所剩无几,却苦于拿不出直接证据。这类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婚内大额资金流动是否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及法院在分割时如何体现对过错方的惩戒。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在厦门代理一起起诉离婚案件,面对对方“资金用于家庭开支和正常投资”的抗辩,通过银行流水时间轴比对、关联账户追踪与资金去向还原,成功突破对方转移财产的抗辩,最终帮助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并保住了应得的房产份额与补偿款。


李某与王某某于数年前在厦门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并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位于厦门市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与财务问题频繁争执,关系逐渐恶化。王某某于起诉前数月突然提出离婚,并开始频繁操作银行账户。


李某起初并未在意,直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才发现王某某在起诉前半年内,多次向多个陌生账户转账,累计金额较大,同时还有数笔大额取现记录,账户余额所剩无几。更让李某难以接受的是,王某某在起诉状中主张房产系其个人出资较多,要求多分份额,并称账户资金已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投资亏损,不存在转移财产的问题。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和对方“理直气壮”的主张,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她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和王某某一起攒下的钱,怎么到了离婚时却“说不清、追不回”。在朋友建议下,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咨询,并正式委托代理。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王某某在起诉前的大额转账与取现,究竟属于正常家庭支出与投资行为,还是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进而影响房产分割与补偿数额。


王某某的主张主要有三点:其一,账户资金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子女教育及必要的人情往来,属于正常消费;其二,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因市场原因亏损,并非恶意转移;其三,房产首付及后续还贷中其贡献更大,应当在分割时多分。


李某则认为,家庭日常开支一直有固定来源,王某某的转账对象多为不熟悉的个人账户,且时间集中、金额较大,明显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她最担心的是,如果这些钱追不回来,自己不仅婚姻没了,连应得的财产也保不住。


接受委托后,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诊断,并确定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锁定资金异常流动的时间节点。律师指导李某调取了王某某名下主要银行账户近两年的交易明细,并逐笔梳理时间轴。结果发现,大额转账集中发生在王某某提出离婚前三个月内,且多笔转账发生在深夜或凌晨,明显不符合日常消费规律。这一时间节点与离婚意图形成高度关联,成为证明转移财产故意的关键。


第二,追踪资金去向与关联账户。律师发现,部分收款账户与王某某存在间接关联,有的账户在收款后不久又向王某某的亲属账户转移资金。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进一步固定了资金流向链条,证明所谓“投资亏损”并无实际投资合同或交易记录支撑。


第三,区分家庭合理开支与转移财产。律师将王某某主张的“家庭开支”与李某提供的家庭消费记录进行比对,发现王某某所列支出中,有相当部分与家庭实际消费无关,且无法提供相应凭证。对于确有家庭开支的部分,律师也主动予以认可,避免因全面否定而削弱整体主张的可信度。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重点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三类材料:一是银行流水与转账凭证,用于证明资金异常流动;二是家庭日常开支记录,用于反证对方主张的“家庭开支”不实;三是房产出资与还贷记录,用于明确房产分割的贡献基础。同时,律师提前预判王某某可能以“投资亏损”“人情往来”等理由抗辩,并针对性地准备了质证意见与追问提纲。


最终,律师代理李某向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申请对王某某名下账户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同时主张王某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请求在分割房产时对李某予以照顾。


庭审中,双方围绕资金性质展开了激烈交锋。王某某坚持称转账系用于家庭开支和投资,并当庭提交了几份手写说明,但无法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或转账备注。我方律师则逐笔指出转账时间、对象与金额的异常性,并结合银行流水证明部分资金最终流向王某某亲属账户,与家庭开支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在离婚前短期内向多个账户大额转账,且无法合理解释资金用途,部分资金流向其亲属,已超出正常家庭开支范围,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房产,法院认定系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双方出资、还贷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酌情确定分割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李某与王某某离婚,房产归李某所有,由李某向王某某支付相应折价补偿,同时在补偿数额中对王某某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少分考量,李某保住了应得的房产份额,并获得了合理的财产补偿。


拿到判决书后,李某说了一句让律师印象深刻的话:“如果不是遇到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我可能连自己该得的那份都说不清楚。”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交织着情感与利益,起诉离婚更是一场需要专业与耐心的较量。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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