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7
17 摘要:广州某培训机构老师被控猥亵儿童罪,面临五年以上刑期。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在黄金救援期内介入,发现指控证据存在重大矛盾,成功在37天内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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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一旦指控成立,法定刑即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的人员而言,此类指控更是毁灭性的。广州某培训机构的老师刘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2025年5月,广州某区公安机关接到家长报案,称其8岁女儿在培训机构上课时,被任课老师刘某以辅导功课为由多次触摸隐私部位。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将刘某刑事拘留。消息传出后,培训机构立即将刘某辞退,家长群情激愤,案件引发当地媒体关注。
刘某家属坚信刘某清白,在刘某被刑拘第2天便委托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介入。泽良刑事团队深知此类案件的社会敏感性和证据特殊性,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当天完成会见,并制定了"快速取证+证据审查"的双重策略。
刘某向律师坚称,自己从未实施过任何猥亵行为,所谓的"触摸"只是在辅导作业时正常的肢体接触,如拍肩膀、扶手臂等。刘某还表示,该学生平时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自己确实多次提醒和纠正,但绝无任何不当行为。律师详细记录了刘某陈述的每一个细节,并指导家属收集刘某平时的工作表现评价、其他家长的证言等材料。
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重点审查了指控证据的可靠性。通过阅卷发现,本案指控主要依赖于被害儿童的陈述,但陈述内容存在多处矛盾:首先,儿童在不同时间对"触摸"次数、部位的描述不一致,从最初的"拍肩膀"逐渐演变为"摸身体";其次,儿童最初向家长反映时称"老师拍我肩膀",后经家长多次询问才逐渐演变为"摸我身体",存在明显的诱导性询问痕迹;再次,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刘某在教室内的行为并无明显异常,且教室内还有其他学生和助教在场,不具备实施猥亵行为的条件。
律师还发现,报案家长与培训机构之间存在退费纠纷,报案动机存疑。泽良刑事团队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矛盾,被害陈述的可靠性存疑,且刘某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律师还提交了其他家长出具的联名信,证明刘某平时教学认真负责,从未有过任何不当行为。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刘某在被羁押第20天后获释。泽良刑事团队后续继续跟进案件,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刘某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
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提示:猥亵儿童案件中,被害儿童的陈述是核心证据,但由于儿童认知能力、表达能力的特殊性,其陈述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辩护律师需要从陈述的稳定性、一致性、报案动机、客观证据印证等多角度审查证据可靠性。同时,此类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律师应在黄金救援期内及时介入,避免当事人长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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