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案例

案例

经典案例
漳州地区强奸罪案——泽良刑事团队以证据不足成功争取不起诉
2026-08-07      14     

摘要:漳州一起情侣关系纠纷引发的强奸指控,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通过梳理聊天记录、现场痕迹等证据,证明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存疑不起诉。

正文:

强奸罪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和性自主权保护,司法机关通常持谨慎态度。但在情侣关系、暧昧关系等特定情境下,如何区分自愿与强迫,需要审慎审查全案证据。漳州的郑某就因前女友的强奸指控,陷入了一场刑事风波。

郑某与前女友李某曾系恋爱关系,交往近两年后分手。2025年2月,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郑某在分手前一个月某日,在其租住处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经初查后,以涉嫌强奸罪对郑某刑事拘留。

强奸罪一旦成立,法定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此类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对当事人名誉影响极大。郑某家属在郑某被刑拘后立即委托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介入。

泽良刑事团队启动"黄金救援37天"机制,第一时间会见郑某。郑某坚称双方当日系自愿发生关系,且当时两人尚未分手,仍处于恋爱期间。律师详细询问了案发时间、地点、前后经过、双方关系状态等细节,并指导郑某回忆是否有客观证据可以证明双方自愿。

在审查批捕阶段,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首先,案发后李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在双方因其他矛盾分手一个月后才报案,报案动机存疑;其次,根据郑某的陈述,案发当日两人还一起外出就餐、购物,有监控录像为证,不符合强奸案的一般行为模式;再次,李某的伤情鉴定显示无明显外伤,与"强行发生关系"的陈述存在矛盾。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郑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泽良刑事团队继续深入辩护,申请检察机关调取双方案发前后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小区监控录像、外卖订单记录等客观证据。

聊天记录显示,案发后一周内,双方仍在正常聊天,李某还发送了暧昧表情和关心问候,并未表现出受害后的恐惧或愤怒情绪。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据此提交补充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郑某实施了强迫行为,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律师还指出,李某的报案时间与双方分手时间高度吻合,不能排除报复性报案的可能。

检察机关经审查全案证据,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郑某涉嫌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郑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郑某的名誉和人身自由得以恢复。

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提示:强奸罪案件中,"自愿"与"强迫"的界限需要结合双方关系、案发前后表现、客观痕迹证据等综合判断。对于情侣、前情侣之间的强奸指控,更应审慎审查报案动机和证据链条,避免冤假错案。当事人被指控后,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固定有利证据。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