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刘则通

刘则通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
执行与破产、人身损害

个人简介

刘则通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法学专业研究及案件办理,参与大量保险拒赔纠纷、大型民商事疑难诉讼、民事执行、侵权损害赔偿。团队先后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君龙人寿保险总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及中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执业至今办案超过500+起,在保险拒赔疑难案件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与精湛的办案技巧。所代理保险拒赔事由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未如实告知、非营运车辆改变使用性质、高空作业等,案件类型涵盖:重疾险、医疗险、车险、责任险等各类险种拒赔。所代理的保险拒赔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会《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大型商事纠纷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2016-2018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主要案例

赵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帮助委托人获赔106万余元

本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司机无从业资格证、车辆不符合检验标准拒赔,代理人通过对合同条款、实体法规定证明责任的运用打赢案件,经历一审、二审,最终获赔1066732元。本案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

代理陈某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帮助委托人获赔240万余元

本案保险公司承保货物运输附加三者险,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为空车状态,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诉讼中,代理人通过对免责条款含义、提示说明义务、条款解释以及近因原则、合理期待原则的法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充分论述,历经一审、二审获得胜诉判决。

代理被保险人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帮助委托人获赔100万

工作中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以猝死属保险免责事项为由,拒绝承担雇主责任险赔偿义务。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投保过程以及保险合同条款文意等,梳理各项证据、检索大量案例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制定最佳诉讼方案,在庭审过程中有理有据、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身故保险金100万。

代理唐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成功打掉保险公司要求更高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本案中若按照保险约定标准,则不构成伤残等级,保险公司无需支付保险金),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最易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一二审均胜诉,为当地第一例成功打掉保险标准的案例。

代理陈某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解当地在先案例,帮助获赔73万余元

本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受害人事故发生前为车上乘客为由拒绝承担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本案二审法院曾多次在同类案件中判决认为车上人员不可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义务。代理人成功代理再审,终获得胜诉判决:跳车乘客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义务。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F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