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7
18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福州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及恶意举债的离婚纠纷案例。案件中,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突然"制造"了大量债务,企图让女方共同承担。泽良海豚婚家团队通过缜密的证据审查和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揭穿了虚假债务的面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赵女士(化名)与孙先生(化名)于2012年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建材店,生活较为宽裕。2023年,赵女士发现孙先生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严重矛盾。赵女士遂向福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建材店经营权、两套房产及约200万元存款)。
令赵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孙先生突然向法院提交了五张借条,声称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建材店经营需要,分别向五位"朋友"借款共计150万元,要求赵女士共同承担该债务。与此同时,三位"债权人"也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女士和孙先生共同偿还借款。赵女士对这些借款毫不知情,更从未见过相关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她意识到这可能是孙先生为减少共同财产分割而制造的虚假债务,急忙委托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应对。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经研究后指出,本案的核心在于如何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甄别和否定虚假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据此,判断本案150万元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审查以下几个要件:第一,债务是否真实发生?即借款合同是否真实履行,款项是否实际交付?第二,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即赵女士是否知情并同意?第三,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团队律师进一步分析,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的情形并不罕见。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借款时间、款项来源、资金流向、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借款用途等因素综合判断债务的真实性。对于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债务,法院通常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制定了"逐一击破、联动抗辩、反守为攻"的代理策略。
首先,团队对孙先生提交的五张借条及相关证据进行了逐笔审查。通过仔细比对,团队发现了诸多疑点:一是五笔借款均发生在赵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前后三个月内,时间高度集中且异常;二是借条格式高度相似,出借人均为孙先生的朋友或生意伙伴,存在明显的利害关系;三是孙先生主张借款用于建材店经营,但建材店在该期间并无扩大经营或大额采购的迹象,店内现金流充裕,根本无需对外借款;四是孙先生无法提供款项实际用于建材店经营的证据(如进货合同、付款凭证等)。
其次,团队向法院申请调取了孙先生及五位"债权人"的银行流水。通过分析流水,团队发现了更为关键的证据:部分"借款"在到账后短期内即被转回出借人账户或流向孙先生控制的其他账户,形成了典型的"资金空转";另有部分"借款"实际用于孙先生个人消费及向婚外异性的转账。
再次,在债权人起诉的案件中,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积极应诉,申请将离婚案件与债务案件合并审查或中止审理,以避免在离婚案件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对赵女士不利的债务认定。律师在庭审中对出借人进行了详细的交叉询问,要求其说明借款资金来源、交付方式、借款用途、是否向赵女士核实等情况。多位出借人在庭审中回答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最后,在离婚诉讼中,团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主张孙先生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赵女士的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孙先生少分或不分。
四、案件结果
经过多轮庭审和证据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意见。在债权人起诉的三起债务案件中,法院认定其中两笔借款(合计80万元)因证据不足、资金流转异常,无法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另一笔借款(30万元)虽被认定为孙先生个人债务,但鉴于债权人善意且无过错,判决由孙先生个人承担偿还责任,赵女士无需承担。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孙先生存在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孙先生可以少分。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套房产归赵女士所有;建材店经营权归孙先生,孙先生向赵女士支付经营权折价款60万元;存款200万元由赵女士分得120万元,孙先生分得80万元。
此外,鉴于孙先生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及伪造债务的重大过错,法院还支持了赵女士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3万元。
本案历时约十个月,赵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五、客户反馈
赵女士表示:"当我看到那几张借条的时候,我真的又气又怕,150万啊,如果让我承担一半,我后半辈子就完了。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真的太厉害了,他们像侦探一样,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查得清清楚楚。我记得律师在法庭上质问对方出借人的时候,对方满头大汗、语无伦次,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赢了。最终不仅债务不用我承担,财产分割还多给了我,我真的太感激了。这次经历让我明白,遇到事情不能慌,找对律师真的太重要了。"
六、律师建议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建议:在离婚纠纷中,面对一方突然提出的债务,另一方应保持冷静并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第一,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借款凭证、转账记录、款项用途证明等,仔细审查债务的真实性;第二,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及债权人的银行流水,分析资金流向是否异常;第三,关注债务发生的时间节点,如果集中在离婚前后,应高度警惕;第四,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第五,必要时申请对借条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第六,在离婚诉讼中积极主张对方伪造债务,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同时,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正常期间就做好财产管理和记录,保留好家庭重大开支的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应对。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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