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0
27 厦门集美区某五金机械加工厂,老李做冲压操作工八年。2025年3月,工厂年度体检时,医生发现老李双耳高频听力严重下降,建议到专科医院复查。老李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喉科检查,纯音测听显示双耳4000Hz气导听阈达75dB,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中度)”。此前八年,老李每天站在冲压机床旁操作,车间机器轰鸣声持续在95分贝以上,工厂从未发放过专业防噪耳塞,只在墙上贴了一张“请佩戴防护用品”的告示。
单位推诿:你自己年纪大了耳朵背,跟工厂没关系
拿到诊断书,老李的世界安静了一半。高频听力损失让他听不清家人的说话,电话里只能听到嗡嗡声。工厂安全主管拿着体检报告说:“你都五十多岁了,耳朵不好是自然规律,我们公司所有老工人都这样,这是年龄问题,不是工伤。”人事部补充:“职业病要省级机构诊断,你自己去申请吧,公司不管。”老李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耳边还残留着八年机器轰鸣的回响:“我每天在噪音里站八小时,他们说这是我老了?”
锁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职业性噪声聋属于法定职业病目录范畴,只要在工作环境中因接触噪声导致,就应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提供的不能免除责任。噪声聋的诊断与工伤认定挂钩,无需劳动者自行申请诊断,律师可协助启动程序。
律师指导老李收集证据:八年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历年体检报告(对比听力下降趋势)、车间噪声检测报告(律师申请鉴定机构检测,实测97分贝)、工厂未发放防护用品的证明(多名工友证言)、考勤打卡记录(证明每天在岗时间)、工作场所照片(机床间距不足2米,无隔音措施)、医院纯音测听报告及职业病史、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就诊记录。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5年5月,泽良律师向集美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厂辩称“老李年龄偏大,听力下降系生理性退化”。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老李八年持续接触95分贝以上噪声,工厂未提供有效防护用具,听力损失呈典型的职业性噪声聋频率特征(4000Hz切迹),符合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应当认定为职业病工伤。人社部门委托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病诊断,确诊“职业性噪声聋(中度)”,人社部门据此于7月作出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双耳高频听力严重障碍导致语言交流功能受限,评定为八级伤残。
赔偿计算:未参保单位全额承担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助听器适配及康复训练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因机械厂从未为老李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律师特别就助听器配置问题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确认需配置双侧助听器,费用纳入赔偿范围。总额数十万元。
劳动仲裁阶段,工厂起初仍以“年龄因素”“生理退化”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书、车间噪声检测报告、工友证言,完整证据链证明工厂八年未履行职业病防护义务。2025年10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厂一次性支付赔偿数十万元。
老李说:“我在机器轰鸣声里干了八年,第一次听见法律的声音。”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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